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以及《关于在公共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桂财金〔2015〕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5〕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形成了《桂林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已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共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是指导思想,第二是基本原则,第三是使用范围,第四是实施程序和要求,第五是政策措施。
一、背景情况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是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有利于打破行业准入限制,激发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有利于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本市《实施意见》着力解决PPP推进中的关键问题,呈现以下二大特点:
1、明确了操作流程
一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PPP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储备、项目发起、项目论证等内容。
二是由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牵头,会同规土、环保、建设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初步审核,重点是行业准入、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相关配套条件等,初步审核通过后报同级政府审议。
三是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政府审议通过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单位组织实施。
2、架构了全生命周期管理
《实施意见》秉承共赢理念,坚持契约精神,从项目遴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等各个环节,对本市PPP项目提出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力求防范以前PPP项目“重前期引入,轻后续管理”的问题,有利于PP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桂林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革创新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打破行业准入限制,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拓宽城市建设资金渠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本市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从“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依规、重诺履约,公开透明、公众受益,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四个方面阐明了编制《实施意见》基本原则。
(三)使用范围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其中,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程序和要求
1、实施程序。行业主管部门是责任主体,负责前期论证及实施方案编制;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2、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风险风险分担机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政府采购方式等内容。
3、项目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审议通过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方式,择优选择诚实可信、安全可靠的合作伙伴,避免低价恶性竞争。
4、项目执行。政府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融资,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代表政府履行项目移交工作,收回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项目实施机构要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对移交资产进行评估。
(五)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从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金融支持政策、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四、成立了PPP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调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更好更高效地指导我市PPP工作的开展。我们在《实施意见》中增加了附件“桂林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PPP项目推进过程中各级政府及各级部门的主体职责。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