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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确定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05-14 15:56  (来源:桂林市法制办公室)

  桂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日前印发了《2015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市依法行政办〔2015〕3号))。该要点结合桂林实际,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重点,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确保实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的目标。

  要点提出了十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把《实施意见》落到实处。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安排,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行政首长要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确定行政权力,明确政府部门责任,优化运作流程,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准备。抓紧构建地方政府立法体系,全力培养和提高立法能力,争取尽快落实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五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确定专职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聘用法律顾问助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等措施,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六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和城区两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工作,上报自治区对城市管理实行综合执法进行审批。市、县(区)两级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整合行政执法主体,减少执法队伍种类,积极推进市、县区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向乡镇延伸综合行政执法。七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八是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共同适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重大的、涉及面广、对社会有普遍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逐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九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以适当方式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合法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十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十一是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和学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学法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培训提高法治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之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十二是抓好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点创建活动。逐级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强化考核的导向作用和结果应用。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经验的学习交流。十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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